上世纪90年代未,中国从国外引进了电采暖技术,与传统的散热器、空调、水暖等相比,电采暖不仅节能、简便、而且易于分室控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习惯来调整温度,不仅在北方,就是在没有采暖习惯的南方,也是深受用户的欢迎。
于是乎,国内突然兴起一种电采暖方式:电热膜、碳晶、电暖器等,直到中房新技术、中房耐克森、安徽省宁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等公司从国外引进发热电缆的采暖技术后,国人才逐渐深入了解到一些电采暖的形势,也逐步了解了电采暖的安全性、使用寿命、维修等方面的问题。
2004年,国家地面辐射供暖地暖委员会成立并编制《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142-2004》,其中明确规定了地面辐射供暖中,电采暖的热源为发热电缆。之所以没有把电热膜及碳晶等采暖方式加入,也是经过专家们认真考虑的。据了解,争论的焦点是:除发热电缆外,其它电采暖方式中的电磁辐射目前尚无法消除。
自《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142-2004》编制后,国内发热电缆竞争越来越激烈,品牌也层出不穷,尽管有些也只是昙花一现。为了推广自己,某些国外发热电缆品牌的代理商便宣称一种“理论”:在国外,单导发热电缆仅仅用于工业上,而家装一定要用双导发热电缆,其中原因是单导发热电缆有很强的电磁辐射,而双导发热电缆没有电磁辐射,因为双导发热电缆中,两根芯线一进一出,所产生的电磁辐射互相抵消了!
国人本来对电采暖方式有种将信将疑的感觉,加上对国外产品有一种盲从的心理,某些国外发热电缆品牌的代理商的电磁辐射“理论”一出,用户不免心中打鼓,到底用不用发热电?用了发热电缆是否安全?即使发热电缆安全,这种电磁辐射到底对人体有没有伤害?……
安徽省宁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等公司经过潜心研究, 认为这种理论站不住脚,原因如下:
1、电流能产生磁场,但电磁辐射的到底能否相互抵消?众所周知,地球是个大磁场,用反证法,如果磁场能相互抵消,那么,我们的手机信号、无线电信号、电视台发射的信号等等,是否会被地球的磁场抵消掉?
2、双导发热电缆的两根芯线一进一出,所产生的电磁辐射是否一定相同?电缆辐射是否会因为磁场方向的不同而相互抵消?双导发热电缆的两根芯线通常材质是不同的,所产生的电磁辐射也应该是不同的,那么电磁辐射是否会完全抵消?而且,两根芯线是不同心的,产生的电磁场也应该是不同心的,这样的电磁场是否会完全抵消?
3、电磁辐射是否不是因为相互抵消而没有的,是否是因为通过屏蔽层的屏蔽来达到的?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生产厂家,作为一个深具社会责任感的生产厂家,作为一个言行严谨的生产厂家,安徽省宁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从发现这一“理论”后,一直想方设法地希望找到一种方法来检验这种“理论”的真伪,同时也希望自己生产的安泽发热电缆能通过相关的检测。国内目前还没有这种检测的权威机构,而山东一家大学做的检测,竟然连一项专业的数据都没有,所做的认证,不光是国外不能认同,国人对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作法也不接受,纯粹是“有奶便是娘,拿钱便做假”。经过深入地探访,加上安泽电工国外客户的帮助,安徽省宁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委托美国贝克实验室做“安泽发热电缆的电磁辐射检测报告”,所依据的标准为:EN55014-1:2006,EN55014-2:1997+A1:2001,EN61000-3-2:2006,EN61000-3-3:1995+A1:2001+A2:2005。这种检测报告,不仅适用于国内,就连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的欧盟,也是认可的。
安徽省宁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开始,将所生产的6种安泽发热电缆型号:AZV0117、AZV0118.5、AZV0110、AZV0217、AZV0218.5、AZV0210,(注: 01代表单导发热电缆,02代表双导发热电缆,17代表17W/M,18.5代表18.5W/M,10代表10W/M),送往美国贝克实验室进行试验检测,花费7.2万美元。终于在2008年5月30日通过贝克实验室严格的检测,顺利拿到了美国贝克实验室的检测报告,这份报告,是国内第一份发热电缆通过美国及欧盟的电磁辐射检验,即使在国外的一些发热电缆品牌中,也是少数能通过美国及欧盟的电磁辐射检测的产品之一。同时也说明:所谓的“电磁场相互抵消的理论”,也是一份经不起检验的“理论”。电磁场不是相互抵消的,而是被屏蔽层的屏蔽掉的。
那么,安泽发热电缆电磁辐射是如何被屏蔽层的屏蔽掉的呢?
安泽发热电缆不管是单导发热电缆还是双导发热电缆,在发热芯线外面,都是包着耐温达230℃的交联聚乙烯,再外面就是8根镀锡钢丝和全金属盔甲铝泊屏蔽,最外面就是PVC外护套。当电流通过时,电流所产生的电磁辐射就被8根镀锡钢丝和全金属盔甲铝泊屏蔽掉了,所以安泽发热电缆对外是没有电磁辐射的,对人体是完全安全的。
安泽电工的这份检验报告,不仅消除了用户对电磁辐射方面的担忧,而且对损害地暖前景的各种“理论”也是当头一击,“理论”是以事实为依据的,而不是以信口开河地骗取用户的钱为依据。